一、基础身份与居住证明
身份证明:
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户口簿复印件(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户口本首页、本人当页)。
婚姻证明:
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(已婚者)。
离婚证或单身声明(未婚或离婚者)。
居住证明:
在贷款行所在地的合法居住证明,如房产证(父母名字也可)、房屋租赁合同、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等。
营业证明:
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。
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(如特种行业许可,需得到相关部门的许可,如土地使用批复、卫生许可证、文化经营许可证、消防安全等)。
就业创业证明:
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(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)。
其他人员类别证明材料(如退伍证、大学毕业证、残疾证、外出务工证明等,根据申请人身份提供相应证明)。
三、信用与还款能力证明
个人征信报告:
申请人及配偶的个人征信报告,以证明信用记录良好。
还款能力证明:
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,如银行流水、纳税记录、资产证明(如存款、房产、车辆)等。
四、担保相关材料
担保承诺书:
若选择担保人担保,需提供担保人撰写的担保承诺书(签字按手印)。
担保人夫妻双方的个人征信、户口簿复印件、身份证及复印件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抵押/质押材料:
若选择房产抵押,需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若选择质押,需提供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,以及有权处分人同意质押的证明。
五、其他材料
贷款申请书:
打印件,内容包括个人情况及经营状况、申请贷款金额、贷款用途及还贷期限、申请人签字盖章等。
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:
根据当地要求填写,并可能需要社区、乡镇意见盖章签字。
经营场所证明:
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。









